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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3 | 阅读次数:
【摘要】
各基层团支部、院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团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团委决定于20144月下旬全面启动20132014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拥有注册在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的团籍(青春榜样除外)。
2.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加任何个人的评选,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评优个人项目;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4.上一学年度获得该奖项的同学,原则上本学年度不能申请同一奖项。
二、评选项目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13个奖项,其中每个基层团支部推荐2人优秀团员、推荐1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自荐(参与优秀团支部评选的支部必需同时申报十佳团日、或“雷锋”团队项目二选一);青春榜样、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十佳团日、十佳社团、“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新星团支部、新星团员、新星团干部等10个项目为团委差额评选
为在全校共青团系统营造“树榜样,学榜样,人人争做青春榜样”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青春榜样库建设,校团委决定将“青春榜样”年度评选纳入“五四”评优体系内,同时将原有的“五四学术科技奖”、“团员之星”(含专业之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评选统一归入“青春榜样”相应类别中。最终评选出的10大青春榜样年度人物(团队)将获得每人(队)一万元的奖金。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各基层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启动本次评优宣传动员和初选工作481700前将各奖项电子版材料团支部、学生组织汇总形式发送至297142019@qq.com邮件标题[2014五四评优]XX团支部电子版材料
4月8日—4月11日,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并在丹枫园二层橱窗和学院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月上旬,校团委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相关表格外,参评个人项目须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参评集体项目须提交不少于2000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团支部书记配合班主任、辅导员作为责任人主持评优工作,要组织专人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校团委组织部接收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规范工作流程。各基层团支部须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差额评选,召开全委会确定拟报送名单报送团委。
3.认真做好团员评议工作。各团支部、学生组织须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个人奖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4.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强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坚持宁缺毋滥。
人:周芳集 赵爱筠 韩欣欣
联系电话:68914367 13810689799 15210616657
共青团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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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吴文君)